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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习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3-30  浏览:次  来源: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精神,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实习数据报送准确、规范、及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20252026学年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实习安全保障等内容。特别注意:填报数据字段较往年有新增,数据采集模板及说明详见附件1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报送流程和时间

1.登录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根据操作指南和模板要求填报实习数据。已在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创建的实习计划,学院可在校友邦一键生成并导出实习上报数据,确认数据信息无误后,补齐本次模板要求的新增字段内容再上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此通知发布之前已上传数据无需补充填报新增字段内容。未做进校友邦的实习计划,请学院下载附件1模板,按要求准确完整填报后上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2.请各学院于2026412日前完成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数据填报,学校将统一审核报送市教委。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填报内容将作为学生实习情况评价的重要参考。

2.实习数据需结合学生实习进展动态更新,确保平台信息与实际实习情况一致。后续各学院须每个月及时在平台上提交学生实习数据。上报的实习数据必须是学生已经完成实习后的数据,对于还未开始和正在进行中的实习,等实习结束后统计上报,即当月报上月结束实习的数据。

联系人:郝静            电话:49891937       

 

附件:1.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2.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院系用户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习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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