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2026年工作安排及《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教语发〔2026〕4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工作实际,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请相关部门和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主要包括: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教师或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能主持、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人员需两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同意)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项目申报人即为项目负责人,限1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同一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主持同级同类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当年新项目;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的申报。
(四)申报人申报资助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申报多家同级别项目。已获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以及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选题范围
可参照《2026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三、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4月17日前报送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2026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纸质文档(纸质文档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送红河A区知恪勤楼218;
电子文档(以“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XX学院+王××”)发送至347119595@qq.com。
联系人:霞老师 联系电话:49891730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6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
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3.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
4.2026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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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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