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课程思政建设专项教学督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增强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获得感,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与课程思政建设同向同行、协同育人,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委员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课程思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教学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课程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等6门课程。
(二)课程思政建设课程
包括各学院承担的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等全部课程。
二、督查内容
(一)教学规范
依据《重庆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修订)》(重文理教〔2025〕43号)文件规定。具体内容:
1.师生上课到位及教学礼仪执行情况;
2.学生出勤情况及学习状态;
3.课堂教学组织管理情况;
4.教学资料及平时成绩记载情况。
(二)课堂教学
督导委员采取随机抽取课程深入课堂听课及课后交流,对教师授课内容的意识形态,教学态度,教学内容的知识要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选用,学生学习风气,教学效果等进行督查。
(三)课程思政
对抽取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可结合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堂教学等督查其是否开展了课程思政,是否存在思政元素“零融入”;是否有机融入了思政元素,是否存在思政元素“硬植入”现象,课程思政的机械性的“任务式”“打卡式”的现象。
三、督查时间和督查方式
督查时间为第14-15周,采取随堂听课、与师生交流等方式开展督查。其中,课程思政建设督查抽取课程应兼顾年级、专业和课程类别。检查过程中教学督导应佩戴挂牌,作好详细记录,力求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四、督查安排
督查分课程小组开展工作,安排表附后。
五、材料提交
督查工作结束后,督导委员及时将督查记录表报送教学督导办。
特此通知
附件:1.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课程思政建设专项教学督查安排表
2.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专项督查记录表
3.课程思政建设专项督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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