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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劳动教育兼职教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6-04  浏览:次  来源:教务处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加强我校劳动教育课程建设,以及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及学校对劳动教育的文件精神,决定选聘劳动教育兼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

3.理论课授课教师必须为我校正式在岗人员(含校聘、人事代理),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独立完成劳动教育理论课程及部分实践课程;

4.校内教师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讲师(实验师)及以上职称;校外教师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或具有中级工、技师或其它相关国家级专业资质;

5.掌握劳动教育的基本理论,熟知劳动教育相关知识,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二、岗位职责

1.根据大纲要求完成劳动教育相关课程教学任务;

2.积极参加劳动教育相关教学、业务培训等活动;

3.宣传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弘扬劳模精神等;

4.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劳动技能,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5.指导学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三、选聘程序

1.二级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在本学院内及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实验实训基地等)各推荐1人,由获推荐人填写《劳动教育兼职教师报名表》(附件1)。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6月11日前将《劳动教育兼职教师报名表》电子版和学历、职称等支撑材料扫描件(支撑材料合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wljwcjs@163.com,推荐表、支撑材料纸质材料合订一式两份交教务处214B办公室。

2.选拔聘任

学校教务处组织选聘劳动教育程兼职教师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

联系人:江老师,办公电话:49891731。

附件:1.劳动教育兼职教师申请表

2.劳动教育兼职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

         关于选聘劳动教育兼职教师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