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训练中心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学校工程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本学期正式启用运行,为加强“中心”教学实施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拟于近期开展“中心”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11—13周
二、检查课程
《大学生工程素养》课程及各类实验实训课程
三、检查内容
(一)教师教学情况
1.工作纪律
任课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是否存在私自调、停课现象。
2.行为规范
任课教师是否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否携带齐全教学资料,是否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授课,是否执行上课礼仪。
3.教学组织
任课教师是否落实课堂教学管理职责,是否及时纠正学生不良学习行为,教学过程中是否精神饱满,是否熟练掌握教学内容。
4.作业布置
任课教师是否按要求布置课后作业,是否及时批改作业并规范记录学生平时成绩。
(二)学生学习情况
1.课堂纪律
学生上课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缺勤、携带食物进入教室等现象。
2.学习资料
学生上课是否携带教材、听课笔记等相关学习资料,是否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3.学习状态
学生上课是否存在打瞌睡、玩手机、听耳机等行为,是否积极参与课堂小组讨论、实验项目操作等教学活动。
(三)教学条件
“中心”实验室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实验仪器、设备是否齐全,耗材是否充足,实验教学资源是否得到充分利用。
四、工作要求
1.检查采用随堂听课、与师生交流等方式开展,检查过程中须佩戴工作牌,严格遵守教学秩序,避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2.检查人员须依据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表,核查教学内容与大纲的符合度、教学进度,实验课堂组织实施情况,学生实验操作的规范度。
3.检查人员须客观记录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工程训练中心教学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并及时将记录表提交至恪勤楼214室。
五、检查工作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训练中心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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